合作經營
<投資者不需負責經營管理及盈虧>
合作經營模式:
自走式露營車開放投資,投資者提供加盟金採購車輛交由本公司專業團隊經營,投資者每季領取固定租金收益。
投資效益:
1.每年享有固定8%租金收益,三年期滿本金無息退還。
2.每一單位附贈露營車平日租車卷三張(尚有增值空間)。
3.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時有優先認購權。
投資風險分析
1. 每年支付投資者租金收益來源
以投資120萬元計算,每年8%,三年租金收益共288,000元
目前露營車出租平日:4800元/天,假日7500元/天;僅以假日滿租計算7500元/天*2日/週*4週/月*12月/年*3年=2,160,000元(平日未計),目前本公司車輛每月出租率達80%以上。
2,160,000元-288,000元=1,872,000元(餘額)
2. 期滿還本
以假日租金收益支付本金尚有(1,872,000-1,200,000=672,000元)額度,且一輛價值240萬元以上之車輛以120萬元設定予投資者(三年後車輛價值140萬元以上)保障可說百分百。
以上有多少的投資風險?可以說是零;安全性有多少?可以說是百分百。
發展性:
本公司經營露營車租賃、買賣及合作經營……等相關業務(台灣第一,也是目前唯一),為觀光休閒產業之一環,而觀光休閒之發展為將來之趨勢,在環境保護、水土保持、生態保育意識下,本公司之產品將為休閒旅遊之明星,今年計劃如下:
1. 租借20台拖曳式露營車予宜蘭童玩節使用(出租)
2. 上述20台拖曳式露營車於租期到後售予苗栗一農莊(出售)
3. 今年底於墾丁設立20台以上拖曳式露營車之營地供遊客住宿,並規劃露營地供自走式露營車使用(合作經營)
4. 會員卡發行,一張物超所值包含吃喝玩樂的卡(異業合作)
5. 將於中部(台中)成立租車中心(自營)
三年內將於北、中、南、東部成立租車中心,做到全省連線(達到甲地租車乙地還車方便性),並進入大陸市場經營,及朝上市上櫃公開發行股票努力,屆時投資者可依個人意願將投資金額認購股票或領回;股票發行金額絕對超過票面金額,投資金額可有機會獲利數倍以上(選擇權利由投資人自行決定)。
目前僅十台車(200P)開放加盟:每台車20P*6萬元共120萬元,可依加盟單位(P)或車輛單位(台)加盟,投資一輛車(120萬元)以上金額者可直接至監理單位辦理車輛設定;這是一個輕鬆投資賺錢且有機會獲利數倍的機會,想更深入了解者請洽本人為您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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